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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

2015-10-08 中国啦啦操网 浏览次数12488


公告



孙敏华,二级律师(执业证号:13403199411940262。全国啦啦操委员会和南京新恒鼎体育推广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受聘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2014年1月1日




律师声明

   本律师受全国啦啦操委员会和南京新恒鼎体育推广有限公司委托,声明如下:

   1、凡未经全国啦啦操委员会和南京新恒鼎体育推广有限公司书面授权,以盗用名义对外开展所谓的招商、合作活动的,我单位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敬请识别。

   2、本律师遣责一切侵权违法活动,今后凡因侵权违法活动而对我单位名誉造成严重伤害的单位和个人,本律师将予以依法追究。

投诉举报电话:025-52353372

   

法律顾问:孙敏华律师

二〇一四年十月七日


                      


律师声明


   无锡市民蒋建鑫(身份证号码: 320203196006170011 )与全国啦啦操委员会以及南京新恒鼎体育推广有限公司既无聘用关系,也无任何委托关系。其开展的所有业务活动均属其个人行为,特此声明。


法律顾问:孙敏华律师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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